声明人:陆美君
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9/137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