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丽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9/137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