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凤英 当丈夫打我时,我说“不炼了”;离婚后,丈夫说:“只要進家门,把大法全部放下,思想也不能想。”我当时违心的答应了。声明:我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走师尊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