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青春
2001年我被非法判劳教两年,当时在邪恶的逼迫下我在劳教书上签了字、按了手印,还照了相。现在我声明:所照的相、签的字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最后走好自己修炼的路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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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