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花、马文蕴、耿秀兰
在邪恶的高压下,曾向邪恶妥协。在派出所照了象、按了手印。现在认识到不应接受邪恶的安排,应走师父安排的路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