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建军
在邪恶的迫害中,在红色恐怖高压下,在单位或在拘留所里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。在此声明:我过去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