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焦静兰
99年7.20以后,我曾烧毁过大法书籍。今后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郑重声明:以前我所说或所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