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艳芝、陆金荣、陆金平、王玉霞
1999年邪党迫害大法之初,由于怕心,我们向乡政府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