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明从法、唐红霞
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!我会勇猛精進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