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自正、胡自良、陆长存、刘兴存、胡金知、吴金奎、陈金书、李德兰、马定香、郭友芝
我所写的“保证”、所签的字及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材料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