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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素媛

    7.20迫害开始后,邪恶让交书、炼功带、写“保证”,我完全顺从了邪恶,还把一些经文和材料都烧了。2001年9月份,同修拿来一张传单让我印,因邪悟我把二姐的传单给烧了。十月一日前夕,邪恶让到派出所写“保证”,我二姐因儿子结婚没有去写,邪恶就把她非法抓到派出所,让她写骂师父、骂大法的话,不写“保证”就要押送去劳教,我充当了邪恶的帮凶,当时我也说了邪恶让她写的话,犯了天大之罪。我还曾把讲法带上的“济南讲法”的字样都擦去了。后被非法拘留15天,回家后自己烧了炼功带。邪恶让家人写“对法轮功的认识”,让我签字,还让我按手印,我配合了邪恶。后再次被非法抓、被劳教,还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;在医院里,乡妇女主任说:“我帮你写个‘认识、不炼功’,好让你回家。”我为了求安逸同意了,结果也没好使。回来时是女儿给签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声明:我自己做的及他人代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1/13755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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