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丽娜
1999年,在江氏集团的打压下,我被迫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后来,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又从新走進大法。严正声明: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做好三件事,紧随师父,直至修炼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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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1/1375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