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旭明
在高压下,我曾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。现严正声明: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1/1375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