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金艳
在大法受到最严重迫害时,两个民警在不同时间给我写了东西,我没看就签字、按了手印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1/1375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