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国如
因被非法抓,怕被非法判刑,违心写了“不炼了”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1/1375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