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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李

    我是1996年得法的。九九年大法遭到迫害时,我和父母一同被非法抓進了看守所,母亲被加上莫须有的所谓“罪名”被非法劳教了,而我和父亲被公安局的恶警们以非法判刑、劳教威胁,说:“你们必须揭批,如果不写就劳教你们。”我们对邪恶妥协了,我父亲让我代笔写了所谓的“保证”。今后,助师正法,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3/1377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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