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学芬
在邪党高压迫害下,曾承认“自焚”伪案,写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话。现郑重声明:在邪恶迫害下,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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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7/137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