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娜
今天我劝一个人“三退”时,她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,当时因怕心就说自己“不是”。在此我郑重声明当时所说的话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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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1/1382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