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芬
99年7.20时,我去哈尔滨证实大法,由于学法不深,被邪恶逼迫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当时所说、所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1/1382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