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惠芬
在邪恶的威逼下,所写的“不炼功”保证、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以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弥补以前的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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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1/1382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