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桂香
在劳教所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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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1/1382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