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迟翔
我在邪恶迫害初期,曾在单位写过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更加努力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1/1382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