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占朵
我是99年7.20以前得法的。曾经在邪恶高压下,对邪恶妥协,多次写过“悔过书”。现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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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2/138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