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光玉
三年前,因别人检举,我進了拘留所,受当时环境的影响,我在“不修炼”的名册上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该签字作废。从新开始修炼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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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2/138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