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荣
在女儿遭受迫害时,在家人面前说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说过、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2/138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