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芬
在被610迫害期间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,包括被强迫写的“三书”立即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2/138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