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照荣
99年后,我在派出所被迫所说、所写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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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2/138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