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阚秀英
在邪恶迫害的高压下,因神志不清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决心坚定修炼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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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2/138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