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倪玉香
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跟随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2/138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