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尚芙蓉
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我违心的交出了大法书、师父的法像、法轮章,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。我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。跟随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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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3/138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