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珍
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迫害大法以后,邪恶对我强化洗脑。现在我声明:当时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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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3/138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