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于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被迫签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。今天特此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3/138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