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俊刚
自己写过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。现在本人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以后在修炼的路上要更加精進,突破旧势力的安排,按师父讲的去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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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3/138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