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雷桂芳
我以前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,现在清醒了。我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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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3/138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