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金德、徐凤霞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3/138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