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美霞
前不久在发真相资料时,被小区“保安”发现,被非法押送到派出所,由于害怕签了名,按了手印,配合了邪恶。在此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交待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4/1385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