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梅
1999年7月20日以后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恩师、对不起功友的事。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统统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4/1385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