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慧贤
1999年9月期间,当时用“王会贤”签写了由我工作单位工会书记事先写的“保证书”。郑重声明:我用“王会贤”签名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坚修法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4/1385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