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清国
我以前在监狱受到邪恶的迫害,违心写了对大法不利的言论和“悔过书”,现在声明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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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4/1385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