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有凤、孙凤英、官菊香
我们以前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4/1385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