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齐鑫、丁玉彬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4/1385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