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柏松
对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,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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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4/1385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