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名
我在97年得法后,困扰多年的眩晕症得到康复。2000年,我被叫到派出所,由于害怕违心的向邪恶说了“不炼功”。今天声明: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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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5/138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