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青春(已故)
曾修炼法轮功。1999年7月20日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大法时,做了不该做的事,交了几本大法书,烧了师父的几份经文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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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5/138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