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再华
我于2004年10月10日被邪恶抓走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邪悟了,背叛了大法,出卖了同修,给大法造成了重大损失。严正声明:在邪悟状态下,所说、所做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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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5/138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