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荷仙
因坚持修炼法轮功,被中共恶党强制洗脑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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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5/138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