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爱梅、杨彦俊
99年7.20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,邪恶强迫我签字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我被迫签了一次,女儿又代我签了二次。严正声明:所有签字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跟随师父走到最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5/138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