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英
在中共邪灵迫害下,我违心的说过“不炼了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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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5/138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