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宪云
99年7.20中共邪党迫害大法时,我由于害怕,把大法书烧了。现在我很后悔,特此声明: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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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5/138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