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芹
以前在高压下,所写的所谓“悔过”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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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5/138588.html